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阳县法官秦岭原乡景观大瀑布工程以山政发改发[2017]390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务筹集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阳县水务局,招标署理机构为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果真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规模
本招标项目山阳县法官秦岭原乡景观大瀑布工程位于山阳县法官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革新渠道30.4米,利用原渠道建设1处瀑布,在瀑布下泄处建1座水池,新建循环泵站和1条泄水渠。
计划工期: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信誉;资质通过年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卖力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宁静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
(注:1.凡加入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治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2.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加入本次招投标运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5日,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时至17:00分时(节假日不断),进行预报名(方法为:投标人将载有所申请报名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企业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以电子邮件形式在划定报名时间发送至3118767058@qq.com)。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断)在西安市南新街德邻酒店409室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企业购置文件应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所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宣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会报》上宣布。
8. 联系方法
招标人:山阳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914-8383756
招标署理机构: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29-8726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