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2017年度)
招标通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千阳县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2017年度),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7〕5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财务专项资金级自筹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千阳县自来水公司,招标署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果真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规模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所在:宝鸡市千阳县。
2.2 项目估算总投资840.84万元。
2.3 计划工期:10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及一个质料采购标项。
2.5 招标规模: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种种管道7879米。质料采购标项主要内容:DN315、DN200、DN160、DN1100PE100级1.0Mpa供水管材等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事情业要求。项目经理、专职宁静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有关治理人员和投标署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条约关系,并且有相应从业资格。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且没有在建项目。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治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的施工企业及人员不得加入本次的招投标运动。
本次招标要求质料采购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挂号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质量体系认证;具备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有良好营业信誉,并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缺乏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5日申请报名(电话或传真),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个人身份证及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盘问行贿档案结果见告函(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西安市尚德路150号陕西省水利厅院内5号楼1层购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上午10整,接收所在为开标所在(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所在,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加入,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宣布通告的媒体
本招标通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三秦都会报》、《宝鸡市水利网》上宣布。
8 联系方法
招标人:千阳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署理机构: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千阳县南关路83号 地 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 编:721100 邮 编:710004
联系人:何 娟 联 系 人:杨 宏
电 话:13891742930 电 话:029-87463161
传 真:0917-4241635 传 真:029-87463191
2018 年1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