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国开行2017年第一批基础设施贷款项目门路工程招标通告 |
来源:网站 点击次数:6705次 宣布时间:2017/7/3 |
石泉县国开行2017年第一批基础设施贷款项目门路工程招标通告
1、招标条件 石泉县国开行2017年第一批基础设施贷款项目门路工程经石发改发【2017】119号文件下达计划,确定项目业主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国开行陕西省分行贷款,需施工单位垫资实施。招标人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果真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规模 该项目涉及9个镇21条89.2公里的村组级门路,凭据石发改发【2017】334号文件要求,路基宽度4.5米,C30混凝土面层宽3.5米、厚18厘米。 招标规模:新修路基、路面工程、硬化路肩、混凝土水沟及隶属设施,拟为六个标段施工。GL-1标:中池、池河、城关镇,共5个项目,合计14.6公里,估算511万。GL-2标:后柳镇,共4个项目,合计14.4公里,估算504万。GL-3标:熨斗镇1,共4个项目,合计17公里,估算595万。GL-4标:熨斗镇2,共1个项目,合计17公里,估算595万。GL-5标:饶峰、两河镇,共2个项目,合计13.7公里,估算479.5万。GL-6标:云雾山、曾溪镇,共5个项目,合计12.5公里,估算437.5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衡宇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治理和被治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不然均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在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四楼招投标治理股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宁静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9:00时,所在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五楼集会室。 5.2 逾期或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宣布通告的媒介:
7、联系方法: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915-6311821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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